一、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
(一)文件依据详见:《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试行)》(闽委人才〔2020〕4号),申报手册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WZxs-infcJ_DcbGIAmueA、
《关于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》http://www.hxrc.com/service/NewsDetail.aspx?id=93981,
(二)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:受聘于省内企事业单位、创(领)办企业、自由从业人员(国家级协会会员)。
(三)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4类:特级人才、杰出人才(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(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、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(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)。
(四)补助标准:
1. 安家补助:海外引进的,分别按700万、200万元、100万元、5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;国内引进的,分别按700万、100万元、50万元、25万元标准;
2. 子女教育、健康保障、住房保障、出入境和居留便利、台湾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支持等23项支持政策
(五)受理渠道:特级和A类人才只能线下申报,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线下收件,地址: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55号旧行政服务中心3楼,咨询电话:3281026;B类和C类人才登录福建“海纳百川”人才网(http://fjhnbc.hxrc.com)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在线申报,咨询电话:3282112
二、工科类青年人才项目申报
(一)文件依据详见:《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》(闽委人才〔2016〕4号),网址:http://www.hxrc.com/services/NewsDetail_90924.html。
(二)基本条件:985、211、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、公派留学学成人员、毕业于"985工程"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、台湾、香港、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,所学专业的学科门类为工学,到福建工作(不含厦门),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、个人所得税。
(三)引进方式:受聘于企业、到众创空间培育的、创领办企业的。
(四)补助标准:
1. 受聘于企业: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标准发放补助:985工程高校毕业的60%,211工程高校毕业的50%,受聘于在闽企业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、减半补助;
2. 到众创空间培育的: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,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;
3. 创领办企业的: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、创业启动资金、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。
(五)受理渠道: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线下收件,地址: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55号旧行政服务中心3楼,咨询电话:3281026
三、莆田市高层次人才、壶兰计划项目申报
(一)文件依据: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(试行)》(莆委人才〔2018〕3号)、《关于实施人才“壶兰计划”的意见》(莆委发〔2017〕2号),网址:http://app.hxrc.com/services/NewsDetail_105973.html。
(二)基本条件:详见《办法》和《意见》。
(三)申报内容:人才评价、工作津贴(800-8000元/月)、安家补助(购房补助5万-150万元、租房补助1000-3000元/月)、子女就学、医疗保健、配偶和子女就业、个人所得税奖励、薪酬补助(补助税前薪酬30%)、平台补助等。
(四)人才分类评定方式:认定制、评审制、推荐制和积分制。
(五)受理渠道: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涵江工作站线下收件,地址: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655号旧行政服务中心3楼,咨询电话:3281026
四、“白名单”鞋业企业人才引进奖励申报
(一)文件依据:详见《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》(莆政综〔2021〕10号):http://www.putian.gov.cn/ztzl/qfwtdgzjfzcy/zcwj/202102/t20210225_1576675.htm;
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1年生产型鞋业“白名单”企业的通知(莆市工信运行〔2021〕79号):http://jxw.putian.gov.cn/xxgk/tzgg/202105/t20210508_1595280.htm
(二)补贴对象
1.申请对象条件。“白名单”鞋业企业中,新引进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(税前)的中高层科技研发、企业管理、技术技能人才,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,
2.用人单位条件。税务登记注册在莆田市,且依法在莆田市缴纳企业流转税(含增值税、消费税,下同)的“白名单”鞋业企业。
(三)发放标准
引进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(外籍人才、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)劳动合同(合同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),并稳定在莆工作6个月以上(以企业实际支付薪酬为准)的新引进年薪超30万元(税前)的人才,按每人薪酬 30%予以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;对新引进台籍高层次人才的,按每人薪酬50%予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,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。
(四)办理渠道: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,荔城区文献东路皇冠大厦五层4号窗口,电话:2280078。
以上四项人才政策申报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全年常态化受理。